湖北省政府债券资金申报流程

2025-12-12 13:27:47 141

一、申报前准备:项目谋划与储备

1. 项目筛选与储备

政策对标:严格对照专项债券支持的七大领域(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民生服务、冷链物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优先支持"两新一重"和公共卫生项目

负面清单排除:严禁申报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产业项目和形象工程

收益匹配:确保项目有稳定收益且能覆盖债券本息,建立"收益-偿债"平衡机制

优先对接:与湖北省"十大工程"(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行动方案)项目库对接

2. 前期手续办理

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达到可行性研究批复深度

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批复、施工许可等必备文件

完成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准备工作

二、市县申报阶段:项目初审与上报

1. 项目单位准备申报材料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书》《法律意见书》"两书一方案"

准备项目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资料等

填报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详细测算项目现金流

2. 市县政府审核流程

项目初审:由市县财政局会同发改局负责,重点审核项目合规性、收益平衡性、前期完备性

政府审定:经市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主要评估项目必要性、与当地规划契合度

系统申报:由项目单位或财政部门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综合平台"双线上报

正式行文:市县政府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报送申请文件及全套材料

3. 时间节点要求

年度项目集中申报: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申报

季度补充申报:次年2月底、5月底、8月底前分别完成该年度二、三、四季度项目补充报送

三、省级审核阶段:项目评审与入库

1. 省级部门联合审核

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合规性、债务风险评估和融资平衡审核

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和与国民经济规划匹配度审核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行业合规性、技术标准审核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分别负责用地、环评、建设许可等专项审核

2. 项目评审流程

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评审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法律合规性、前期要件完整性

建立"联审联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核效率

3. 项目入库与排序

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省级政府债券项目库,按"轻重缓急、收益高低、前期成熟度"排序

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下达的全省债务限额,结合项目排序和市县财政承受能力,提出年度债券资金分配方案

四、国家审批与债券发行

1. 项目上报国家

省政府审定后,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将项目清单上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对项目进行审核,确定纳入全国发行计划的项目名单

2. 债券发行准备

省财政厅根据国家批准的债券额度,制定发行方案,包括债券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

组建承销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行债券(湖北省一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2025年湖北省已成功发行首批债券1012亿元(一般债券223亿、专项债券338亿、再融资债券451亿)

3. 债券资金下达

债券发行成功后,省财政厅在债权登记日(招标日后第二个工作日)完成资金结算

第一时间将债券资金拨付至市县财政部门,由市县按规定用途使用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

1. 资金拨付流程

市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申请用款需提供:施工合同、工程进度签证、发票等资料,填写《专项债券资金请款审批表》,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领导审批后拨付

2. 使用管理要求

专项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严禁用于:工资发放、单位运行经费、养老金支付、利息支出、企业补贴等经常性支出

资金必须对应到具体项目,按实施方案确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或随意调整

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实时监控资金流向和使用进度

3. 资金调整机制

对无法实施或短期内难以开工的项目,市县政府应在8月底前完成评估并提出调整申请

各市州汇总调整清单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于9月20日前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调整

对闲置资金,省财政厅按"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进度走、进度跟着质量走"原则收回并重新分配

六、监督与绩效评价

1. 全程监控机制

依托"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实现从项目谋划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数字化管控

实行"月度通报、季度督查、年度结账",对资金使用进度慢的地区进行通报或约谈

省财政厅联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重点关注资金使用合规性和项目实施进度

2. 绩效评价

建立"申报-实施-评估"闭环管理体系,项目完工后开展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债券额度分配挂钩,对绩效好的地区在限额内予以倾斜

将项目运营收益与债务偿还直接挂钩,形成可持续的资金循环机制

七、关键注意事项

1. 申报材料清单(必备核心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文件(政府正式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

项目环评、用地、规划许可等批复文件

项目实施方案

财务评价报告书(含详细收益测算和融资平衡方案)

法律意见书

招投标文件、合同等前期材料

项目基本信息表和详细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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