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销毁 膨化小食品销毁处理制度范本

2025-12-05 14:49:45 82

为确保不合格膨化小食品得到及时、规范、安全的销毁处理,防止其重新流入市场,保障产品质量与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的膨化小食品的销毁管理。

一、不合格品的定义与范围

不合格膨化小食品是指经检验、检查或在其他环节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或不符合既定标准,且不适宜用于销售或消费的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感官指标不合格:产品出现异味、霉变、酸败、含有可见异物、包装破损导致产品受污染等情况。

2、理化指标不合格:酸价、过氧化值、水分、脂肪等关键理化指标超出标准规定范围。

3、微生物指标不合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超出标准限量。

4、包装与标识不合格:包装材料不符合要求,产品标签标识内容错误、缺失或与实物不符,如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不准确。

5、超过保质期:产品已超过标示的保质期限。

6、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公司内部质量规定的情形。

二、销毁处理的原则

1、及时性原则:一旦确认为不合格品,应立即启动处理程序,防止问题扩大或产品被误用。

2、安全性原则:销毁过程多元化确保操作安全、环境安全,防止对人员、环境造成危害。

3、彻底性原则:销毁处理应确保产品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和再流通可能性。

4、合规性原则:整个销毁过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

5、追溯性原则:对不合格品的识别、判定、移交、销毁全过程需有清晰记录,确保可追溯。

三、职责分工

1、质量管理部门:

负责对疑似不合格品进行最终判定与确认。

负责监督不合格品销毁过程的合规性。

负责保存不合格品处理的相关记录与报告。

2、仓储管理部门:

负责对已判定为不合格的膨化小食品进行隔离存放与管理,并设置明显标识。

负责配合办理不合格品出库手续,并参与销毁现场的交接与清点。

3、生产部门/采购部门:

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或采购入库前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初步识别与上报。

4、销毁执行部门/单位:

指被授权负责具体销毁操作的内部部门或外部合作单位。负责按照本制度及环保要求,安全、彻底地执行销毁作业。

四、销毁处理流程

1、识别与判定:

在进货验收、生产过程、仓储及出库等任何环节发现疑似不合格膨化小食品,相关责任人需立即停止该批产品流转,并将其转移至指定隔离区。

质量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对产品进行检验或评估,并出具书面判定意见,明确是否为不合格品及处理方式(如销毁)。

2、审批与记录:

对于判定需销毁的不合格品,由质量管理部门填写《不合格品销毁申请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批次、数量、不合格原因、判定依据等。

《不合格品销毁申请单》需经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3、移交与出库:

仓储管理部门凭已批准的《不合格品销毁申请单》,办理不合格品出库手续,并与销毁执行部门/单位办理实物交接,双方在交接单据上签字确认。

4、销毁方式选择与执行:

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数量以及环保要求,选择合适的销毁方式。对于膨化小食品,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破碎碾压后填埋:通过专业设备将产品及包装进行物理破坏,使其丧失原有形态和食用价值,然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卫生填埋。

(2)焚烧处理: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特定不合格品,可交由具备资质的环保单位进行高温焚烧处理。

销毁执行过程中,应有质量管理部门或指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销毁彻底。

销毁过程应注意安全防护,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5、销毁确认与记录:

销毁作业完成后,销毁执行部门/单位需出具《销毁证明》或报告,监督人员需确认销毁情况。

所有与不合格品销毁相关的文件,包括《不合格品销毁申请单》、交接单据、《销毁证明》等,均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五、相关文件与记录管理

1、《不合格品识别与隔离记录》

2、《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

3、《不合格品销毁申请单》

4、《不合格品出库交接单》

5、《销毁过程监督记录》

6、《销毁证明》或外部单位提供的销毁报告

所有记录应填写清晰、准确、完整,确保不合格品从发现到销毁的全过程信息可追溯。

六、附则

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如因违反制度导致不合格品非预期流出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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